关于开展“2017中国茶叶行业百强企业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关于开展“2017中国茶叶行业百强企业调查工作”的通知》(中茶协字〔2017〕52号)文件精神,为继续全面掌握产业动态,研判发展趋势,彰显中国茶产业的整体竞争力,提升行业企业品牌效应,科学引导消费,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决定与全国各相关省级茶叶行业社团组织联合开展“2017中国茶叶行业百强企业调查工作”。现将广东省调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公益原则:以行业服务为宗旨,以行业分析研究为目的,对参与调查企业不收取任何费用。
2.三公原则: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3.科学原则:以客观数据为基础,采用比照研究法,遵循统计分析的原理,进行科学评估。
二、调查对象
在广东省内设立并合法经营、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从事涉茶业务的全体企业(不论是否为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广东省茶业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均可参与,并拥有相同权利)。
三、基本要求
1.参与调查的企业应认真、如实填报《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1)和《生产经营统计表》(附件2),所填报数据接受社会监督。
2.中国茶叶流通协会于2017年5月15日至7月15日开通网络直报,请各参调企业按要求登录网站进行网络在线填报(http://100.ctma.com.cn)进行填写,并打印纸质调查表和统计表,寄送到广东省茶业行业协会盖章确认。
3.提交2016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一份(为保证资料真实准确,审计报告应由具有合法资格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4.提交一份企业简介(500字以内)。
四、截止时间
各参调企业应于2017年7月5日前,完成网络填报,并将表格及上述所有纸质材料报送广东省茶业行业协会作意见后统一上报中国茶叶流通协会。中茶协将于2017年9月1日至30日在其官网(www.ctma.com.cn)上公示“2017中国茶叶行业百强企业调查工作”结果。
五、工作说明
1.本次调查的解释权归中国茶叶流通协会所有;
2.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经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同意,进入调查结果百强序列的企业,可在有效期内使用相关荣誉称号进行宣传;
3.进入百强序列的企业可据此申请“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茶叶行业信用等级评价”,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将给予重点支持;
4.本次调查结果的发布及其他相关后续活动将另行通知,请各单位密切关注、积极配合。
六、其他事项
根据调查汇总材料,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和全国各省级茶叶行业社团组织将向社会联合公示及发布“2017年度中国茶叶行业百强企业”名单,并根据汇总资讯编撰《2017中国茶叶行业发展报告》。参与填写本次调查的企业将获赠《2017中国茶叶行业发展报告》一本。
七、联系方式
广东省茶业行业协会
地址:广州市东晓路31号1号楼701室(邮编:510230)
联系人:刘以乾(18588895508)、朱作春(18925151602)
电话:020-34160624 传真:020-34270553
邮箱:gdtpa@163.com
附件:1.2016年度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2.2016年度企业生产经营统计表
下载附件:关于开展“2017中国茶叶行业百强企业调查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茶业行业协会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