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优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增强协会凝聚力,促进我省茶叶产业的发展及协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理事会研究,决定在协会内部开展优秀会员单位、优秀合作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
一、参评原则
参评单位和个人必须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二、入选条件
(一)优秀会员单位
1、必须是广东省茶业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会龄一年以上。
2、遵守协会章程,自觉履行义务,支持协会工作,按时缴纳会费;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及时提供有效信息。
3、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诚实守信、规范经营,不销售伪劣产品,无违法经营记录、无质量投诉,在行业内有较好的声誉。
4、单位经营业绩良好,企业在产品服务、品牌营销等方面不断创新,成绩突出。
(二)优秀合作单位
1、协会会员单位或行业相关单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
2、与协会在展览展销、技能培训及各项茶事活动等方面开展实际性合作,或支持协会开展行业调查、提供行业信息、规范行业发展、维护行业公平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3、合作成效显著,有效推动了我省茶叶产业的发展进步,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先进工作者
1、从事协会工作满3年以上的专职人员,或长期热心协会工作的领导专家、科技工作者、会员单位负责人等。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为协会发展作出贡献。
三、评选事项
1、参加优秀会员单位评选,请于12月12日前将参评申请材料反馈到协会秘书处,以便组织专家组开展评选工作及制作证书,逾期不候。
2、优秀合作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由协会秘书处根据入选条件进行提名,交由专家组审核评定。
3、本项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表彰形式
在广东省茶业行业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上公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所有获奖名单将在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布。
五、联系方式
广东省茶业行业协会秘书处
地址:广州市东晓路31号1号楼701室
电话:(020)34160624、34270553(含传真)
E-mail:gdtpa@163.com
联系人:刘以乾(18588895508)、凌小薇(13610361980)
附:广东省茶业行业协会优秀会员单位申报表
广东省茶业行业协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